吐槽婚姻法改来改去
发表于 : 2020-06-05 23:29
听同事们在讲,婚姻法又规定了,男方的婚前房产就算还在按揭还款,女方也每月出钱参与了还款,如果日后双方离婚,这套房产的分配和女方无关,女方的钱就算贡献给前夫了。大家群情激昂,说现在有房有车的单身,如果不是全款买的房都找不着对象了,一下子成谋婚弱势人群了。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立法的人也是好心,渣男祸害女性了,就加条款保护女性,女方通过婚姻占男方便宜了,于是就加条款保护男方,调过来调过去,婚姻越来越像一笔生意,尔虞我诈的味道越来越浓,说好的感情呢,说好的爱呢,说好的白头偕老,海枯石烂呢?!
法律规定的是个人合理行为的最低要求,道德规定的是个人行为的较高要求。婚姻是男女双方向两个家族宣誓厮守终生,并为家族,为族群生育后代,养育后代,兹事体大,显然是应该属于道德层面的事,应该由社会舆论按公序良俗来制约和奖惩,法律这种糙家伙上来粗暴干涉是不对的,属于关心则乱!这就像挥舞铁锹炒精品小锅菜,那点儿原料都不够糊铁锹的,必然顾此失彼。也像桌子腿不平你上来就锯,结果桌子活活被你锯成茶几,茶几锯成地板。
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就奇怪了,连刑法的条款都模模糊糊的,为啥婚姻法就要管那么细呢,丑话出口了,好话就憋回去了,结婚就想着离婚,就月月记按揭还款和其它支出的明细账,防火防盗防爱人,这日子能过好才怪。难怪现在愿意结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更别说生孩子了。过去的婚姻是人生大事,是两个家族的联合,现在的婚姻就是过家家,是一个随时可以停止的养成游戏,就是种牛痘,留个疤拉倒。
婚姻法别管那么细了,让位给男女双方及其家族的传统智慧吧,古代没那么详细的婚姻法,婚姻稳固得很,现在对婚姻这么上心了,结果婚姻制度都快黄了。这真是社会管理失败的典型!
我认为婚姻法就写两个条款足矣:1、婚姻登记的条件。2、一夫一妻制。未尽事宜参见民法和刑法。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立法的人也是好心,渣男祸害女性了,就加条款保护女性,女方通过婚姻占男方便宜了,于是就加条款保护男方,调过来调过去,婚姻越来越像一笔生意,尔虞我诈的味道越来越浓,说好的感情呢,说好的爱呢,说好的白头偕老,海枯石烂呢?!
法律规定的是个人合理行为的最低要求,道德规定的是个人行为的较高要求。婚姻是男女双方向两个家族宣誓厮守终生,并为家族,为族群生育后代,养育后代,兹事体大,显然是应该属于道德层面的事,应该由社会舆论按公序良俗来制约和奖惩,法律这种糙家伙上来粗暴干涉是不对的,属于关心则乱!这就像挥舞铁锹炒精品小锅菜,那点儿原料都不够糊铁锹的,必然顾此失彼。也像桌子腿不平你上来就锯,结果桌子活活被你锯成茶几,茶几锯成地板。
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就奇怪了,连刑法的条款都模模糊糊的,为啥婚姻法就要管那么细呢,丑话出口了,好话就憋回去了,结婚就想着离婚,就月月记按揭还款和其它支出的明细账,防火防盗防爱人,这日子能过好才怪。难怪现在愿意结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更别说生孩子了。过去的婚姻是人生大事,是两个家族的联合,现在的婚姻就是过家家,是一个随时可以停止的养成游戏,就是种牛痘,留个疤拉倒。
婚姻法别管那么细了,让位给男女双方及其家族的传统智慧吧,古代没那么详细的婚姻法,婚姻稳固得很,现在对婚姻这么上心了,结果婚姻制度都快黄了。这真是社会管理失败的典型!
我认为婚姻法就写两个条款足矣:1、婚姻登记的条件。2、一夫一妻制。未尽事宜参见民法和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