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痛恨的新闻报道和电视节目
发表于 : 2009-02-28 11:58
有两类新闻报道和电视节目是我最痛恨的,可以说为了追求收视率和发行量,这帮记者和采编是在干丧尽天良断子绝孙的大恶事,具体说:
1、报道好心人干好事,行善行,被人误解,甚至被诬赖。这种报道虽然好像能引起对这些受委屈的好人的同情,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声援,但这些记者们为何不想一想我们一般老百姓声援好人以后的正常反应是什么?是畏惧行善,甚至下决心不干好事了!这种故事竟然还被拍成了电影《雷锋归来的日子》,靠,这种电影一拍,雷锋是永远回不来了!另外,南京徐老太事件被媒体追捧,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而且已经又越来越多的实例显示了这些报道的恶劣后果不断呈现。我请求这些媒体朋友们,你们也有老的一天,也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小心现世报!
2、越来越铺天盖地的刑事追踪报道给犯罪分子以很大的指导,原来是只有入狱才能得到的培训,现在看电视就可以了,犯罪分子越来越一专多能,这叫我们怎么活!这类报道中最最恶劣是所对刑事画像技术的宣传,其实这项技术的应用并不广,还是天网摄像头的作用更大,因为掌握实用刑事画像技术的人才并不多,不是特别的大案根本轮不上使用这项技术。可电视这一宣传,弄得犯罪分子偷一点小钱都非得要杀人灭口不可!我有同事的同学被抢了信用卡中四千多块钱就被灭了口!留下4岁的孩子在等妈妈,这是何等惨烈的事!我再求求有关部门整顿一下,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们有点新技术能否别拿出来显摆,特别是那种可能让罪犯升级罪行的技术能否保密一下!
另外,奉劝草民们,盗贼入室就让他们偷吧,反正也没啥值钱的东西,别起来折腾,看到对方的脸后反被灭口,不值得。就算看到对方的脸了,也要求对方留自己一条生路,告戒他们偷这点东西即使被抓也判不了什么刑,何况警察根本就顾不过来这种小案件,如果杀人灭口就你们也跑不了,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或者你们给我们打过手机留下过痕迹等等,警察会很快找到你们的。当然也不能过分刺激激怒罪犯,要以情动人,换位思考,帮他们出点子,软化罪犯。
1、报道好心人干好事,行善行,被人误解,甚至被诬赖。这种报道虽然好像能引起对这些受委屈的好人的同情,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声援,但这些记者们为何不想一想我们一般老百姓声援好人以后的正常反应是什么?是畏惧行善,甚至下决心不干好事了!这种故事竟然还被拍成了电影《雷锋归来的日子》,靠,这种电影一拍,雷锋是永远回不来了!另外,南京徐老太事件被媒体追捧,影响之恶劣,令人发指,而且已经又越来越多的实例显示了这些报道的恶劣后果不断呈现。我请求这些媒体朋友们,你们也有老的一天,也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小心现世报!
2、越来越铺天盖地的刑事追踪报道给犯罪分子以很大的指导,原来是只有入狱才能得到的培训,现在看电视就可以了,犯罪分子越来越一专多能,这叫我们怎么活!这类报道中最最恶劣是所对刑事画像技术的宣传,其实这项技术的应用并不广,还是天网摄像头的作用更大,因为掌握实用刑事画像技术的人才并不多,不是特别的大案根本轮不上使用这项技术。可电视这一宣传,弄得犯罪分子偷一点小钱都非得要杀人灭口不可!我有同事的同学被抢了信用卡中四千多块钱就被灭了口!留下4岁的孩子在等妈妈,这是何等惨烈的事!我再求求有关部门整顿一下,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们有点新技术能否别拿出来显摆,特别是那种可能让罪犯升级罪行的技术能否保密一下!
另外,奉劝草民们,盗贼入室就让他们偷吧,反正也没啥值钱的东西,别起来折腾,看到对方的脸后反被灭口,不值得。就算看到对方的脸了,也要求对方留自己一条生路,告戒他们偷这点东西即使被抓也判不了什么刑,何况警察根本就顾不过来这种小案件,如果杀人灭口就你们也跑不了,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或者你们给我们打过手机留下过痕迹等等,警察会很快找到你们的。当然也不能过分刺激激怒罪犯,要以情动人,换位思考,帮他们出点子,软化罪犯。